北京盛世高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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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地合作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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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起方企业要求
企业与发展中心合作流程
1、有政治素养、有原则、自我要求严格的企业家;
2、与地方政府有良好互动,有一定规模实力企业;
3、有很好的企业资源,具备一定的商业模式基础。
1、地方政府或推荐企业和中心签订基地合作协议;
2、中心制定工作流程、整合资源,协助政企发展;
3、地方政府、发展中心、企业方组织新闻发布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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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地由发展中心和所在城市政府、企业联合发起。
基地联合发起方,必须是中国投资协会理事单位。
基地采用商业化运营,保证赋能系统可持续发展。
基地合作方好处
化解分险
平台渠道
整合资源
股权合作
项目合作
企业转型
化解基地负责人资源转化的高风险,
实现基地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共同体。
基地是助力政府、赋能企业的平台,
产业中心是资源和产业发展的渠道。
搭建“政府+发展中心+各省基地+产业”
共同发展的平台,方便整合各种资源。
发展中心推动的优质产业,通过基地,
基地负责人有机会获得项目股权。
发展中心推动的产业,基地负责人协调
落地,可享受项目收益的回报。
基地联合发起方,变为轻资产运营平台,降低企业风险,通过帮助政府、企业发展,收获更多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。